亚太非遗国际培训中心新一轮协议签署
为实现上述目标,中心的具体职能为:
(一)组织长期和短期培训课程,包括就下列课题开展课堂培训和田野培训,并酌情给予学员一定的资助:
1. 2003年公约及其操作指南;
2. 各种政策实例,其中包括关于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行政、技术和财务措施;
3. 介绍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确认和立档及确认项目和相关立档资料在田野工作中应用情况的出版物;
4. 以正规和非正规的教育方式教授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包括开设理论和实践培训课程;
5.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为有效实施2003年公约而开发的任何新的培训内容。
(二)动员国际专家和中国专家以及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不同领域具有专长的科技类非政府组织人员担任上述培训活动的讲师和顾问。
(三)加强与相关非物质文化遗产机构,尤其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支持的第2类中心开展国际性和地区性合作。
自中心成立以来,作为国际非遗保护机构,中心始终致力于通过开展国际培训搭建合作平台,积极参与实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遗保护全球能力建设战略,为亚太地区及全球非遗保护工作贡献力量。截至2025年12月,中心已举办了97期国际培训活动,惠及亚太地区44个相关国家和地区近4000人次,并通过线上平台传播非遗及2003年公约知识,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誉为“亚太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能力建设的支柱之一”。
未来八年,中心将在新协议的指导下,进一步优化战略,拓展合作网络,在推动亚太地区非遗保护及可持续发展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供稿:马晟楠 编辑:沈策 宗灵越)
地址:中国北京朝阳区来广营西路81号
邮编:100021
电话:86-10-64966526
传真:86-10-64969281
邮箱:crihap@crihap.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