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宗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关于续延设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支持的亚太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培训中心(第2类)的三方协议》(下称“《协议》”),亚太中心的宗旨如下:
● 宣传推介2003年《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2003年公约),并促进该公约在亚太地区的实施,从而为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和其他国际发展议程作出贡献;
● 提高社区、群体和个人在保护亚太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的参与程度;
● 加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地区会员国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的能力,尤其是通过提升相关人员的能力来实现这一目标;及
● 促进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的地区性和国际性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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