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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非遗保护:保护传统 接续文脉 创新手段

来源:中国文化报

摸清家底,理清思路:

名录体系建设意义深远

传承人保护成效显著

2005年,文化部部署了我国大规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全面普查工作,到2009年底,普查工作基本完成。据统计,参与这次普查的工作人员有50万人次,走访民间艺人115万人次,拍摄图片477万张,收集珍贵实物和资料29万多件,普查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总量近87万项,抢救保护了一批珍贵、濒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结束后,各地文化部门建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档案,积极开展对普查成果的整理、研究、出版和利用,将普查成果资源数字化,建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

2006年、2008年和2011年,国务院先后批准公布了三批1219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截至2012年,各省区市公布了8566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地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18186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53776项。国家、省、市、县四级名录体系初步形成。2012年,文化部对105个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作出了调整、撤销的决定,在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的动态管理上迈出了重要一步。

截至2013年底,文化部已命名公布了四批国家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共1986名。财政部专门设立了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传习活动经费,资助每位国家级传承人每年1万元传习经费,支持他们开展传承活动。各地也陆续开展了省、市、县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认定和命名工作,截至2013年,全国省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共9564名。各地文化部门通过记录整理技艺资料、提供传习场所、资助他们开展传习活动、组织宣传与交流、征集并保管代表作品、建立档案等方式,积极帮助代表性传承人开展授徒传艺等传承活动。

值得一提的是,2013年,具有创新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人才培养方式开始付诸实践。2013年6月,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生院增设“传统技艺”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践研究”方向,招收国家级非遗名录中18个传统技艺项目的艺术硕士研究生。9月9日,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生院举行导师聘任仪式,共有18名国家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和工艺美术大师被聘为研究生导师,既满足了当代教育实践型人才培养的需要,也是培养非物质文化遗产高层次传承人的创举。

把握规律,创新手段:

保护方式方法日益完善

数字化保护扎实推进

根据非物质文化遗产自身传承、衍变的规律,我国逐渐探索出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多种方式,如抢救性保护、生产性保护、整体性保护等。这几种保护方式提出之后,得到了学界、保护工作者和传承人的广泛认可与积极响应,在实践中产生了很好的效果。

一方面,遵循抢救第一的原则,对濒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和年老体弱的代表性传承人采取抢救性保护措施,通过数字化信息采集记录,使濒危的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掌握的丰富知识和精湛技艺转化为有形的信息形式,为后人留下珍贵的文化基因。

另一方面,对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炮制和饮食文化类非遗项目进行合理的生产、开发,增强自身造血机能,促进传统技艺的传承、利用和发展。2011年,文化部命名公布了第一批41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树立了一批生产性保护的成功典型。

以设立文化生态保护区的方式推动非遗的整体性保护,是我国非遗保护实践的又一重要创举。截至2013年底,我国相继设立了15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保护区既对区域内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戏剧、曲艺、传统美术、手工技艺、民俗活动等非遗进行有效保护,也重视民居、古建筑、历史街区和村镇、重要文物等相关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还兼顾到了自然和文化生态环境。

此外,文化部积极推进非遗的数字化保护工作,为此专门设立了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中心,建设开通了“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网”,开展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工程(一期)”项目建设,完成了“山东高密扑灰年画”“陕西秦腔”“徽派传统民居营造技艺”等试点项目的数字化采集,制定了数字化保护的业务标准和技术规范,为非遗资源数据库的建设与丰富搭建了重要框架与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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