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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验交流会在京召开

来源:亚太中心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验交流会在京召开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验交流会

2014年11月7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培训中心(下称“亚太中心”)主办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验交流会”在国家博物馆召开。文化部副部长丁伟、中国艺术研究院院长王文章、国家博物馆馆长吕章申,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秘书处、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对外文化联络局、北京市东城区相关负责人,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和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相关专家,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副总干事格塔丘•恩吉达、文化助理总干事阿弗雷多•阿米南,以及阿塞拜疆、贝宁、匈牙利、伊朗伊斯兰共和国、以色列、卡塔尔、巴勒斯坦、菲律宾等8国常驻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代表等30余位人士出席会议。王文章院长在会上致欢迎辞,亚太中心主任许蓉主持会议。

会议旨在为中国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以及各相关国家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加强交流与合作搭建平台。会议分别从国家层面、地方政府层面向外方代表介绍了中国近年来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所取得的成果和经验,并从国际层面向与会者传达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能力建设战略”在亚太地区实施情况的动态信息;为鼓励和吸纳民间力量积极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会议特别邀请了正在筹建的“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园”负责人介绍了博览园的筹建情况和运营设想。在此基础上,会议听取了来自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宝贵意见和建议,为今后进一步加强中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以及深入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国际合作奠定基础。

近年来,中国致力拓展和深化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合作关系。这一点在文化领域,特别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表现得尤为突出。作为最早批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国家之一,中国政府积极履行缔约国义务,高度重视并积极参与《公约》所构建的国际合作机制。在过去的十年当中,通过深度参与《公约》及其《实施细则》的谈判和制定工作,积极参与名录申报工作,以及积极参与各类形式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活动,中国对多边文化领域国际规则的掌握程度得以不断提升,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合作得以不断深化。

根据中国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签署的协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培训中心于2012年在中国北京正式成立。亚太中心成立以来,通过多次举办国际培训和国际交流与合作活动,不仅向国际社会传达了中国希望进一步加强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合作关系,为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做出贡献的良好意愿,也为宣传推介《公约》和积极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能力建设战略作出不懈的努力。

  • 亚太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优秀实践(截止2019年)2018-12-06
  • 亚太地区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截止2019年)2018-12-06
  • 亚太地区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截止2019年)2018-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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