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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培训中心管理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在京召开

来源:亚太中心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培训中心管理委员会<BR>第五次会议在京召开
会场全景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培训中心管理委员会<BR>第五次会议在京召开
会议现场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培训中心管理委员会<BR>第五次会议在京召开
会议现场

2016年3月22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培训中心(下称“亚太中心”)在京召开管理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中国艺术研究院名誉院长、亚太中心管委会主席王文章主持会议,亚太中心管理委员会成员、咨询委员会代表,以及文化部、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中国艺术研究院、日本亚太中心和韩国亚太中心等机构负责人和专家学者30余人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亚太中心《2015年度工作报告及经费决算》。2015年,亚太中心为柬埔寨、巴基斯坦,以及来自澳大利亚、新西兰、斐济、库克群岛、汤加、所罗门群岛等南太平洋国家和地区的学员们举办各类《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框架下的培训活动,覆盖17个国家和地区,受益人员200余人次。

文化部对外文化联络局副局长翟德玉指出,亚太中心创造性地运用各种资源,不断丰富培训内容,尝试灵活多样的培训形式;承办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师资培训班和二类中心联会,体现了责任与担当,密切了与教科文总部、教科文地区办事处及我驻外机构的合作,锻炼了亚太中心团队。

中国艺术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吕品田认为,亚太中心2015年的培训活动涉及到人才培养、信息化保护、批约、履约、政策制定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方方面面,已经形成系统、长远的考虑。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民族文学研究所所长朝戈金表示,亚太中心在2015年除完成人员培训的主业外,在国际合作方面也很出色,境内外培训的总体参与度高,组织井井有条。他同时建议,今后要更多地考虑和新媒体技术发展趋势结合,利用网络培训,成本更低、更便捷、更多人参与。

会议审议并批准了亚太中心《2016年至2018年三年期发展规划》。三年期规划延续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导向原则”、“广泛参与原则”和“发展中国家优先原则”,并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近年来的工作要求,增加了“成果导向管理原则”,通过预先设置培训目标和相应的培训绩效指标,来提高培训项目实施与管理的效果、效率及实施者的责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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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亚太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优秀实践(截至2020年)2018-12-06
  • 亚太地区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截至2020年)2018-12-06
  • 亚太地区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截至2020年)2018-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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