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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约》精神渗透非遗保护“肌理”
——“亚太中心”国际培训实践成效显著

来源:中国文化报
《公约》精神渗透非遗保护“肌理”<BR>——“亚太中心”国际培训实践成效显著
3月22日,亚太中心管理委员会委员考察北京荣宝斋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
“木版水印”技艺(摄影:中国文化报记者 薛帅)

  自2004年中国加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以下简称《公约》)以来,作为缔约国,中国以《公约》精神推动本国非遗保护事业稳步发展,38个非遗项目已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以下简称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成为入选项目最多的国家。同时,作为非遗资源大国,我国也承担起向国外推介保护传承经验、推广《公约》精神的国际责任。3月22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培训中心(以下简称“亚太中心”)管理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在北京举行。会上,教科文组织相关负责人肯定了“亚太中心”多年来在亚太地区开展培训工作取得的成效。

 

  如何开展批约、履约培训

  作为教科文组织的二级机构,“亚太中心”是根据中国政府与教科文组织签署的协议,于2012年2月22日在北京成立的非遗领域国际机构,担负着向亚太地区48个国家和地区宣传推介《公约》精神、实施教科文组织非遗保护能力建设战略的任务。《公约》特别要求对各国和各地区现有非遗进行清点,列出急需抢救的重点和有重要代表意义的遗产项目,并要求建立一个由专家和各会员代表组成的非遗保护委员会协调有关工作。

  “亚太中心”主任许蓉说,按照教科文组织的有关要求,该中心主要开设4种主题的培训班。第一种针对《公约》非缔约国开设的批约培训班,许蓉表示:“目前亚太地区48个国家和地区中,仍有10多个《公约》非缔约国,这便是我们的工作服务对象与今后努力的方向。比如,近日在澳大利亚举办的批约履约培训班,共有来自9个国家的学员代表,其中涉及5个非缔约国。”关于第二种为《公约》缔约国开设的履约培训班,许蓉说:“加入《公约》后如何兑现承诺,在国家层面要做些什么,如何更好地履行《公约》……这些都是我们的培训主体内容。”

  此外,“亚太中心”在多年培训实践中也开展关于清单制订与项目申报等方面的保护培训,讲授如何进行本国非遗资源普查、建档,如何做相关“目录”“名册”的申报工作。2012年至今,“亚太中心”已举办11期培训,覆盖24个国家,受训学员300多人。“培训取得的成果非常显著,除了宣传《公约》,提升亚太地区非遗保护能力外,还增加了缔约国的数量,比如库克群岛学员参加了批约培训,目前库克群岛正开展加入《公约》的筹备工作。”许蓉说。

 

  按培训对象需求因材施教

  印度尼西亚教育文化部分管文化事务的副部长顾问高拉·曼卡格里塔迪普拉表示,过去4年里,“亚太中心”已经从一个“花骨朵”成长至开花结果的阶段,在从国际层面整体提高亚太地区非遗保护能力方面作出了诸多努力与探索,《公约》要义与精神传播至亚太多国非遗保护工作“肌理”。“培训极大提高了非遗参与者的知识水平、普遍增强了社区的非遗保护意识,正改变着参与者和受训者的行为,引导亚太地区非遗群体向更加科学、有效的保护工作模式迈进。”

  据介绍,“亚太中心”不断扩大培训对象范围,并牢牢把握住核心对象群,受训人员既有亚太地区国家的政府官员、非遗领域非政府组织成员,也有非遗项目传承人以及推动非遗事业的有志之士,《公约》精神得以潜移默化地影响亚太地区非遗多个社区及传播群体。

  “我们会主动收集亚太地区的培训需求,与对象国进行充分沟通,有针对性地明确培训主题,然后据此邀请教科文组织培训师,并个性化定制合理的培训方案。”许蓉说,目前教科文组织在全球范围有约80个经认证的培训师,在亚太地区被“亚太中心”经常邀请的资深培训师有几十位。“培训师会提前得到所有学员的资料,在课堂上因材施教。当然,我们也会根据对象国的需求增加一些《公约》之外的内容,比如涉及具体非遗项目的保护实践和操作管理,会邀请国内外相关领域专家设计特殊的培训安排。”许蓉说。

  文化部对外文化联络局副局长翟德玉认为,“亚太中心”创造性地运用各种资源,不断丰富培训内容,尝试灵活多样的培训形式。例如,在选择将福建木偶戏项目贯穿2015年的4次培训中时,成功申请到国家艺术基金的支持,为其更好地开展国际培训提供保障;在对太平洋地区多国进行培训时与悉尼中国文化中心合作等,有效结合当地的地理、文化特点,借力各方优势拓展培训业务。

 

  中国经验传播到亚太多国

  “中国在非遗保护方面的经验,应该拿到国际舞台上去展示。”许蓉说,“亚太中心”日常培训工作贯穿这一思路,除了做好亚太地区非遗保护能力建设培训、提供教科文组织标准化课程外,还在培训过程中加入与中国经验相关的课程,聘请中方专家,选用中国案例。

  在海内外深受喜爱的福建木偶戏是中国木偶戏艺术的典型代表。更重要的是,“福建木偶戏后继人才培养计划”是中国唯一入选教科文组织“优秀保护实践名册”的项目,有代表性地体现了非遗的保护、传承、人才培养和可持续发展,与教科文组织和“亚太中心”的关注点十分契合。

  2015年3月,在柬埔寨举办的履约培训班上,“亚太中心”把福建木偶戏的宣传推广和常规培训结合起来,木偶戏宣传推广和进校园活动等开展在前、培训班举行在后,并在培训班开班活动中增设木偶戏展示环节,培训期间由戏曲专家和木偶专家授课,培训效果得到了柬方的一致好评。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常务副主任罗微表示,“亚太中心”在对国际非遗领域总体趋势把握方面具有研究性眼光,支持“亚太中心”尝试推动中国非遗走出去的模式。“福建木偶戏和《公约》培训相互借力,培训班为木偶艺术传承人、艺术家和相关专家提供了展示、讲授和交流平台。另一方面,福建木偶戏为‘亚太中心’的培训活动增添更为丰富的内容,通过鲜活生动的案例展示推广非遗保护中的‘中式经验’。”

  中国艺术研究院名誉院长、“亚太中心”管理委员会主席王文章说,非遗保护要重视积极参与和推动国际间的合作。非遗保护是一项维护人类文化多样性的国际性课题,绚丽多姿、异彩纷呈的非遗,不仅是一个国家、民族的古老生命记忆和活态文化基因,也是属于全人类共同的精神财富,保护优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全人类共同的责任。

  “亚太中心”的国际培训舞台将更加宽广……

  • 亚太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优秀实践(截至2020年)2018-12-06
  • 亚太地区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截至2020年)2018-12-06
  • 亚太地区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截至2020年)2018-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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