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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内部监管机构(IOS)发布了一份关于2003年《公约》的评估报告

来源:亚太中心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内部监管机构(IOS)发布了一份关于2003年《公约》的评估报告
Photo of Kuwaiti calligrapher Mr Jassim Meraj  © Jassim Meraj, Kuweit, 2017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内部监管机构(以下简称IOS)对《公约》的上一次评估是在8年前,在此期间,《公约》进行了重要的改革。

此次评估发现,2003年《公约》是第二年轻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文化领域的公约,也是最成功的公约之一,特别是因为它成功地提高了人们对活态遗产独特性质和重要性的认识,这在很大程度上归功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能力建设计划。并且,该计划通过二类中心等合作伙伴获得了实施的扩大和延伸,并开始将其推广到教育和紧急情况等新的领域。《公约》框架下的国际援助机制向近40个国家提供了财政和技术支持,主要以非洲为优先,并取得了一些重要成果。最后,在全面成果框架的指导下,履约报告机制的改革为缔约国提供了许多在国家层面履约的宝贵数据,该机制为缔约国提供了支持。

与此同时,评估表明,《公约》的成功也为其本身带来了挑战,因为近些年来,缔约国开展联合申报、国际援助以及召开法定会议的请求正稳步上升。《公约》秘书处,即活态遗产处面临的最紧迫挑战是回应日益增多的法定要求,包括更多的申报文件、会议、报告和一些修改的新的程序。同时,活态遗产处还将向一些缔约国提供急需的能力建设支持,并继续努力提高广大公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识。因此,活态遗产处将就优先次序做出战略决定。

评估针对活态遗产处提出了12项建议,其中,执行第一个建议是其他建议的先决条件:即确定2003年《公约》秘书处使用有限资源开展的优先事项;第二,反思履约报告数据的使用情况,并使其得到广泛运用;第三,活态遗产处应联合文化部门执行办公室和其他公约秘书处对专题领域(商业化、旅游……)采取多方响应;第四,拓展“活态遗产与教育”计划的范围;第五,在传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圈子之外继续推动国际援助;第六,在全面成果框架的指导下,加强对项目的设计、监测和报告;第七,加强培训师网络建设以落实全球能力建设计划;第八,继续探讨尝试适合能力建设的混合模式(线上和现场培训);第九,继续支持缔约国在履约报告机制下的相关行动;第十,提供针对保护措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管理平台;十一,探索针对公众和青年的沟通及对外扩展的新途径;十二,与二类中心推行双边计划及定期交流会议机制。

(亚太中心陈小溪编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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